|
|
|
|
 |
物權法的爭議焦點
|
|
|
【聯合新聞網/許惠雯/製表】
|
有關中國《物權法》通過之正反意見
|
|
《物權法》以法律確認並保障「私有財產」,被視為中國改革開放近30年來的重要里程碑,並將於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
|
|
贊成《物權法》之見
(以法案起草人尹田意見為主)
|
反對《物權法》之見
(以北大教授鞏獻田意見為主)
|
|
違憲爭議
|
●批評《物權法》違憲者,帶有政治目的,已超越法律的範圍。
●從政治高度來看,《物權法》是推動中國經濟改革及民主法制近程中的重要標誌。
|
●《物權法》背離社會主義基本原則、開歷史倒車,迎合資本主義,是違憲行為的產物。
●應該先討論憲法根本原則問題,否則即應推遲審議《物權法》。 |
|
私有制
|
●《物權法》著重保護「私有財產」,其任務為確認及保護個人的合法財產權利。
●《物權法》施行後,將可形成完善的私有財產保護機制。 |
●「社會主義公共財產神聖不可侵犯」的憲法原則,遭《物權法》破壞。
●中國社會目前不穩定的最大根源就是私有化。 |
|
公共利益
|
●《物權法》雖也涉及包括國家所有權等公共利益保護的規定,但這不是主要任務。
|
●《物權法》在維護國家利益上,連資本主義都不如,這部法律根本是「繼續私有化的號角」。 |
|
財產平等保護
|
●《物權法》對財產實行平等保護有一個限制,即僅針對民事活動領域中的財產,這點卻被人誤解。
|
●《物權法》形式上是平等保護,重點卻是保護私有物權,使保護公有物權淪為陪襯。 |
【2007/03/23/聯合新聞網】
|
|
|
|
|
|
|
|
|
|
|
 |
| •發表者:
餃子
|
2007/03/27 19:50:25 |
| •標題:中共已經夠丟臉了, 幫他擦屁股的中國人更是丟臉. |
請教 這位仁兄,
1. 我中華民國在孫文學說的規範下, 訓政到憲政,
有完整的理論敘述 , 在台灣逐步落實憲法.
他媽的 (中共一黨專政), 它何曾明確規定其階段性?
還是準備一黨專政到永遠?
除惡務快!!
2. 中共不能代表中國人, 中國文化.
講台灣去蔣, 蔣還會弄個臨時條款暫時遮住,
中共冰凍憲法, 是明著搶憲法, 明著偷憲法,
也沒看到13億人敢講句話?
這種逼中國人當王八的現象要維持多久?
3.軍隊何時國家化?
潘嶽報告》是內部奏摺,由五大部分組成,最要緊最能表達作者心跡的,還是第五部分末尾,時下外界稱之為“五條原則”的幾句話:
“無論怎樣轉變和改革,有五條原則必須牢牢把握:
第一,只能堅持一黨執政下的黨內民主,決不搞多黨制;
第二,只能堅持共產黨領導下依法治國,決不能搞西方的“三權分立”;
第三,只能加強新聞輿論監督,決不能搞新聞自由(也不能搞“新聞嚴控”);
第四,只能在党的領導下進行軍隊現代化改革,而不能搞軍隊國家化;
第五,只能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決不能搞全民公決與全民普選。”
4. 中共已經夠丟臉了, 幫他擦屁股更是丟臉.
~~~~
在現代法係還未建立完整,政經社會運作還在實驗階段(1)-->強力的政治領導是必須且明智的,
我的觀察是:
中國共產黨的一黨專政還應該予以穩固(2)-->相當時間,但是黨內民主要快速健全且擴大黨員參與面。 |
•發表者:
fishbob
|
2007/03/26 14:10:34 |
| •標題:1949 後的物權問題. |
1949 年以後, 中共沒收地主, 資本家.... 的資產, 應如何處理?
|
•發表者:
HY Sheng
|
2007/03/26 09:32:21 |
| •標題:物權法的爭議是健康的 |
四人幫解體鄧小平改革開放以來,左右之爭就不曾間斷,
雖然右派越來越站穩腳步,但是毛澤東畫像還高掛天安門上,其意義不言可喻。
這代表左派人士都是久浸醬缸的臭石頭嗎?非也!
資本主義的醜露面已經藉著右傾而全面滲透,腐化日趨嚴重,天安門事件就是因此發生的。
我討厭一言堂,我喜歡社會上有正反意見相辯論相激盪,
長江大壩的密集爭論逾二十年,這部物權法也爭論十多年了。
我個人贊同這部法的產生,
但想要削減其負面影響【負面程度可能很恐怖】,還得要補立很多法律,則牽涉更廣,
計畫永遠趕不上變化,法輕易定下去懊悔就來不及了,因為政經社會走向就會受到導引,修正範圍有限,
徒法不足以自行,法要與政經社會密集結合,同樣的英美法係在南美洲用起來就完全走樣,
中國的政經社會正處在劇烈變動期,務必要摸著石頭過河而非勇往直前,
對於所有的基本大法務求千錘百鍊,先把草案拋進社會去辯論去體認,
真正立法時,它的精神已相當程度的融入社會了。
在現代法係還未建立完整,政經社會運作還在實驗階段,強力的政治領導是必須且明智的,
我的觀察是:
中國共產黨的一黨專政還應該予以穩固相當時間,但是黨內民主要快速健全且擴大黨員參與面。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