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楊湘鈞、李光儀、趙惠群/台北報導】
國民黨立委吳育昇載著婚外情女主角孫仲瑜上汽車旅館偷情的BMW-X5休旅車,據傳是吳妻劉娟娟租給老公代步,另有媒體影射是「企業贊助」。仍在閉關反省的吳育昇昨天透過辦公室主任出示相關資料,證明該車是他親自承租,款項來自選舉結餘款。
但據指出,除了辦公室提出的相關資料,另有一份制式租賃契約,上面載明的承租人吳育昇,保證人正是劉娟娟;當時出面租車的確是吳育昇夫婦兩人。
監察院財產申報處表示,立委租用座車符合政治獻金法「支付當選後與其公務有關之費用」的使用項目;但結餘必須四年內用完,否則必須繳國庫。
吳育昇辦公室昨出示三份資料,一份是與格上汽車租約,載明租車簽約人是吳育昇,租金每月六萬兩千五百元,租期三年,到民國一百年六月;一份是寄到立委辦公室發票,付款人是吳育昇;另一份是去年向立法院申請的停車證公文,證明吳並無掩飾開名車之意。
媒體報導吳育昇租車情形後,閉關第三天的吳育昇,昨天很在意此事,除了打電話給媒體記者澄清,辦公室還發出公開聲明,指對委員座車有「不實之報導」,特予以澄清。
聲明指出,這輛車號1688NN的BMW座車,是去年六月十二日由吳育昇向格上汽車承租;租金帳單,每月均寄至國會辦公室,由其帳戶支付;租金係依照政治獻金法第廿三條(選舉賸餘款)相關規定;吳育昇自當選連任以後,一直使用此輛座車,可向選區民眾、立法院駐衛警查詢;最後並聲明,車輛絕非企業提供,亦無不當政商關係。
一家租車公司業務人員指出,以三年租期計算,三年租金約兩百廿五萬元,新車價格三百三十萬元,租車費用幾乎是車價的七成,合約期滿,開了三年X5,在中古車市場,至少也有一百廿萬,吳育昇個人租車又不能抵稅,實在很浪費。
這起事件,昨天持續引發立委關切,其中尤以羅淑蕾的評論最勁爆。有媒體問她女主角孫仲瑜是不是無辜的小白兔?她回應,眾所周知吳育昇有家室、有老婆,一個會去跟一個有婦之夫、會不顧社會觀感、不顧法律約束、不顧社會道德,這樣的女人叫「小白兔」?那世上還有什麼叫純潔?純真?應該是叫「老狐狸」才對。
【2009/11/17 聯合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