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家,都會遇到畫廊或收藏家,以一種熱情到感人肺腑的態度;來指導你該如何畫畫。這就有點像是藝術家,跑到畫廊告訴人該如何賣畫是一樣道理。表面上,盛情濃烈,骨子裡;根本就是惹人嫌。
當我的腦容量越來越大、身高與體重也越來越有長進之後,我猛然發現,人類都會有個盲點,也就是都會相信;自己能做得比對方好。但卻忘了一件最重要的事,對方的事;根本就不是自己的事嘛!
有一回,我循例蹲在工作室當宅男藝術家;專注地畫著畫。手機突然響起,畫廊老闆操著那好像正經歷高潮的亢奮聲音說「Marc,你在幹嘛?…你可以現在馬上到畫廊來一趟嗎?我有一位很重要的收藏家,看了你的畫,愛得不得了。他說,他有些話想親自對你說。親愛的,你就幫幫忙,來一下唄」!我壓根一頭霧水,愛我的畫,就要跟我講話?這個道理,對我有點太艱深,不了!可是,聲音老假裝興奮的畫廊老闆既然開口,不去,不等於拿孫原、彭禹的水龍去澆熄那慾火山嗎?結果,什麼狀況呢?那位買家大爺竟然教起我畫畫呢!他說,這幅畫,你再拿回去,這個地方我想要…。那幅畫,我覺得那個地方加…會更好看。你應該這樣…會更好。「Marc,嘿嘿,畫畫,當然是你專業,你是藝術家嘛,我剛剛這樣說,你不介意吧」?我!介不介意?我怎會介意呢?我幹嘛介意呢?我根本就不會拿回去依照他的意思加東添西呀!我幹嘛介意一個神智不清的、根本不懂得畫筆、顏料的人,竟然跑到我面前開起美術課來了。
我眼神放空、表情呆滯聽他講完課。接著,回過神之後,狠狠地瞪了一眼那慾火山畫廊老闆之後,一句話不吭地,走出畫廊。頭,回都不回。
後來,我將這段遭遇噗上blog之後,還收到不少噗友回應。其中,也有幾位藝術家朋友提及有過類似的狀況,場面搞到最後都不太優。也有人反應得較為激烈地表示,遇到這種情況,就好像是被強暴,完全違反自由意願的原則。
我不太理解藝術市場生態的這些行規,就像說;畫廊老闆為了能夠賣畫,而能接受買家的要求,要藝術家來配合更動作品的內容,如此的行為是得當呢?亦或是那只是屬於少數人商業操作呢?
我很尊重不同行業的獨特性,原因在於,人無法做得面面俱到,當然就要學習尊重不同專精的操作者。可是,對於這種買家來要求一件已經完成、交到畫廊手上、又已經在展覽展出的作品,而要藝術家作內容或主題改動,這樣的要求是沒有禮貌呢?還是一種「文化交流」呢?為何在學校裡,老師都沒教到這一環呢?而出了社會,同樣我也沒有意會到有這樣的情形。待在這個圈子,慢慢會發現自己在學校學的東西根本應付不了這個環境,我感到挫折的;不是在於自己技術上無法供應創作的表現,而是這個社會要求我的不單單只是我在學校學的專業,竟然還包括父母所給予我的家庭教育。
是的!這個社會要求一個年輕人的,絕大多數是在於人格的精準,而不全然是在於學業的專精。這等於說,我必須考驗自己,能夠容忍這個社會對我所提出的不合理要求,到怎樣的一種程度。
我拒絕了買家的要求,也就等於是拒絕了畫廊。可是,我卻一點也沒有悔意。原因在於,時間與空間都不對。還有,對方講話的態度,更不對。
畫畫,這件事情究其實是有層次上的差別。大陸某些省份都有一種大量作畫的畫工,這種人有精湛的技術,但這些人所畫的內容是不需要思考的,因為,他們是依照訂單有譜的來畫,講穿了,就是一種仿製、一種生產,自然也能接受量身訂做。可是,這樣的生產線與純創作這個行為是有差異。藝術家面對創作,技術;固然是能夠被檢驗的一個重點,不過最可貴的地方,則在於行為本身不是建立在機械性技術本位上,還有思想的表達。畫廊會要求藝術家作買賣上的配合,不出兩個理由,一、為了好賣;所以,畫的顏色、主題、畫幅都會被要求。二、是收藏家要求。兩個原因,都只有一個重點,就是要錢。
我萬分不解,一位收藏家會願意掏錢出來買這位藝術家作品,不是建立在喜歡這位藝術家的表現風格嗎?既然如此,怎會要這位藝術家來幫自己完成不會作畫的心理缺憾呢?假設,藝術家是那種言聽計從真拿回去改作品內容,那不也等於藝術家只是這位收藏家的代筆嗎?這位藝術家能夠獲得收藏家的尊重嗎?而這件作品的原靈,根本已經被藝術家自己送進墳場。至於,收藏家一旦得逞,那這件作品掛在家中,也只不過是要炫耀自己的金錢萬能、滿足個人社會權望,與藝術品味並不劃上等號。
我固然希望自己的藝術,能夠獲得多人的喜歡與認同,但我更在意是;這些是來自對我創作本來性格的尊重,而不是來自我願意妥協、願意拋棄原則,願意依附在別人眼光之下的標準而過活。
【完整內容請見《當代藝術新聞》2009年11月號】

我固然希望自己的藝術,能夠獲得多人的喜歡與認同,但我更在意是;這些是來自對我創作本來性格的尊重,而不是來自我願意妥協、願意拋棄原則,願意依附在別人眼光之下的標準而過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