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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陳蘭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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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上)
我明白得很,人們聲稱愛自己的父母和子女,但其實沒有多少愛父母和愛子女的作為。我知道男人或女人在愛上人之時,往往會愛到自己變成蠢貨,但後來卻常會改變成無論如何就是不愛自己當初愛的那個人。
【文/那不啷】

如果不是因為我最近在進行我人生的第六次,而且很有可能是最後一次的搬家,我是不會閒閒沒事的去回想那前面的五次搬家的,再者,由於我現在重新整頓了自己,有了一種嶄新的再出發的心情,我倒是不介意透過回憶的方式,把故事說出來,好讓自己引以為戒,未來別再做什麼蠢事,進而達到那種真正的放下過去、放眼將來的功效。所以囉,把自己的笨故事回憶出來,是有好處的。

為了要離家,我可是在念國中那麼小的時候,就想著結婚這件事了,在那個幼稚不懂事的年齡裡,每當父母吵架之時,我一邊讀著我的死書,一邊以為著結婚是離開家的最好方法,我蠢得很,笨腦子只夠想到這麼多。不過你如果有類似的偏執經驗,你便可以體會我,有時候人忽然找到一個解決方案的時候,會輕率且固執的以為那是最好的方案,直到終於倒了大楣,才知道自己的方案笨透了。所以,當我想出最好策略後,便抱持著這個想法,直到二十三歲那年。

我的第一次搬家,果然是因為結婚而搬的,自個兒拿了旅行袋,從父母家和租的小套房間來回數趟,一個人就搬好了。那時,我剛從學校畢業沒多久,因為不小心懷了孕,就嫁給我的第一個男朋友,林先生。

回想那段短暫的婚姻,因為實在太短了,我還真的說不出來什麼好內容,只記得他是同學的男朋友的鄰居的小學同學,出現在同學的生日餐會,由於他大我一輪,跟我一樣是屬豬的,足足有三十五歲,是適婚年齡,便博得了我的笨好感。我們開始見面,約會,而他很有效率的在我認識他的第三個月,就把我的笨肚子搞大,於是結婚,成就了我從父母家搬走的美事。

但是,我才搬走三個月,就跟林先生決裂了,原因是他要求我放下工作,回到屏東的鄉下跟他父母同住,好好的帶孩子,而他要留在台北工作。天知道這是他的最好安排。我用父母吵架的方式跟他好好的大吵了幾個笨架,他就決定要跟我分居,還說了等我把小孩生下來,他會將他送去鄉下給他父母養的這種笨笑話。

他離開後沒多久,我被爸媽親自接回家去,那次是我第二次搬家,父母會親自來把我領走,主要是因為我是個沒有用、不懂事、笨透了的么女,再者便是,我流產了,竟然他媽的沒有人照顧,一個人躲在可憐的爛套房裡,過著連狗都不如的生活。嗯,這當然是父親對我的生活下的評語。

孩子沒了,當然就是離婚收場了,我才二十四歲就離過婚了,離婚比結婚還要簡單,跟一個陌生人分開,自然是沒啥牽絆的。如果前幾年提起這件事,我可能還能再多聊一些細節,我是指,一些讓我從笨蛋變得聰明一點兒的細節,而現在,我只能用這麼一丁點的篇幅,去代表那一段人生。夠了,我肯定想不起來更多了,再過一些年,那段人生記憶便可以無影無蹤到像我的身分證配偶欄一樣空白著了,白得像沒有發生過一樣。

不過,因為這個流產和離婚的原因,意外的帶來了一個極大的好處,那就是——自由!我忍不住要暗自慶幸,我是個離過婚、流過產的傢伙了,我的代號再也不只是么女,不再是以前那樣,像張白紙一樣的清純,像隻小雞那樣的生嫩,沒有半點應該離開家獨自居住的理由了。因為這個緣故,這段笨婚姻,真是太有價值了。

我是從父母家再次搬走時,也就是第三次搬家時,結識老張的,他是同事介紹的搬家公司的老闆,後來就一直找他搬了。我對老張的認定是——他是我最親密的一個朋友,沒有人比他和我更親了!

我之所以會用「親密的朋友」來稱呼他,是因為天曉得他是最好相處、最貼心的男人了。每回要搬家之前,只要我先去一通電話,老張總會在一週前,給我送來乾淨的紙箱,還細心的送來紙箱外的標記貼紙,讓我好好的、慢慢的,整理我要搬遷的物品。我的什麼東西,在什麼編號的箱子裡,哪些箱子有易碎物品,哪些箱子必須開口朝上不能放倒,哪些箱子又該要拿到垃圾場去丟掉,我都會標記在紙箱上。

除了標記貼紙,我還會記載在一張紙條上,親自交給老張,老張就能幫我辦到好。除了老張,這個似乎是我生命之外的男人,看過這種紙條,生命之內的男人,沒有半個看過,也沒有半個參與過,就算我的哥哥也沒有,沒有。幫助我處理搬家這種大事的,只有老張。

話說回來,我會這麼快搬走,是因為跟父母住在一起,我就像小時候一樣,一天到晚想死。

記得小的時候,當他們動不動就大吵特吵之時,我通常會在旁邊大叫,「不要再吵了啦,不要再吵了啦,我求求你們不要再吵架了啦。」而且,我還會一邊痛苦的、傷心的大哭著,哭得像是可以把天花板掀掉,用盡力氣,想用自己的哭叫聲,蓋過他們的爭吵聲。同時,在心裡深處,我會吶喊著,「讓我死掉好了,讓我死掉好了,只要我死掉了,他們就再也不會吵架了。」

是的,我真的天真的以為我死了他們就會開始懂得珍惜彼此,「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沒有人告訴我,我就偏執的自然而然的這麼想。我帶種得很,我不但這麼想,還真的這麼做過,就在我考上大學,還沒入學,覺得自己真的長大了的時候。天曉得我那時快二十歲,還完全沒有辦法從父母吵架的陰影之中走出,我連自己出門交朋友、找樂子這種事情都不會,只會哭、想死和想結婚。我這講法一點也不誇張,不然我不會付諸行動的去死。不過,我講起這件事情,也沒有瞧不起自己,覺得自己錯了的意思,因為就算到現在,我也不認為自己真的從那陰影之中完全走出了。

講到這裡真的不能不講多一點,因為真的很好笑,我還記得那次我做的笨事,我把媽媽治療更年期失眠的鎮定劑偷走,並一次吃光了,不過只有愚蠢的二十多顆罷了,那時我竟然以為吃二十多顆就會死呢!所以,想吃藥自殺,也是需要經驗累積的。

吃下去之後,沒多久我就不省人事了,什麼也不記得,我是後來從姐姐嘴裡聽說,家裡的狗救了我。那晚,Family在我房間裡哭叫,就是那種喔喔喔的嚎叫聲,才引發了家人的注意,及時找了救護車把我送去醫院,洗了我的笨胃。天知道,原來狗真的有這種救人的本領和功能!

總之我的意思是說,我去死過但沒有死成,因為那笨經驗我甚至還了解到一些吃藥的常識,在這裡奉勸各位不要這麼做,因為,一二十顆這種藥物,只要睡個幾天就自己會醒了,一兩百顆的話,則要洗胃,並小心因睡得太熟而被口水哽死。至於副作用,我所知道的就是變得更笨,其他的要問醫生了。

更有趣的事是,那次的自殺事件,父母完全沒有了解到我是多麼的希望他們「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的這個目的,甚至錯誤的認為我是人際關係出了問題,才會做出這種事,不然為什麼我會沒有什麼朋友也沒有男朋友什麼的呢?他們常常一邊吵架,將造成我這麼奇怪的責任推給另一方,一邊苦口婆心的勸我去跟心理醫師聊一聊,多出門走一走,會有好處。

我的人際關係是有點問題,我太孤獨了,我是人群中的孤獨者,就算表面上我參與了什麼活動,但也只是肉體參與而已,我的靈魂沒有,我是那種可以讓肉體一邊聽著笑話發出笑聲,一邊讓靈魂痛苦的那種人。就算我在參加活動時,偶爾負起責任,說了笨笑話,獲得把人弄笑而自己不笑的笨快樂,但就算我獲得了那種惡作劇的快樂的同時,我仍在痛苦。

我明白得很,人們聲稱愛自己的父母和子女,但其實沒有多少愛父母和愛子女的作為。我知道男人或女人在愛上人之時,往往會愛到自己變成蠢貨,但後來卻常會改變成無論如何就是不愛自己當初愛的那個人。我清楚得很,人們對家人都不太好,面對外人都特別客氣、有禮貌、甚至可以陪笑,在外頭笑得半死,家裡的人,卻正在孤單死。我想到這些,更加覺得人們噁心,我寧願默默孤獨著,我常常瘋狂的覺得,除非人們的家人們都正幸福快樂著,否則人們怎麼會有資格自己痛快?我為在受苦的人感到憤憤不平,若想到父母,我會因為自己的快樂而大大的自責。

所以囉,既然父母仍然是過著一直吵架的日子,既然我又想死,為了救自己,我只好逃避,便找了老張,只不過我按照了父母的吩咐,必須住在他們走路就到得了的附近。父母只說了在家有什麼不好的這種話,就痛快的放了我。老張收了我五千元,體貼的、輕鬆的,兩三下就搞定了我的自由。

因為住得近了,我總不能不回家去吃個飯什麼的,但是你知道,沒有一頓飯,他們不是在吵架的,天底下的確是有吵不完的架的。有一回,他們為了晚餐的菜不夠吃而爭吵,而這是一個已經吵了二十多年的題目了。

爸是個公務員,媽一直做著家管,我們家有六個小孩,一直過著吃緊的生活,講實在話,我還真不知道他們倆怎麼這麼有能耐,能把我們六個全給養大。我記得隔壁的劉媽媽在買第二棟房子時,用極富同情心的語調講「老常的六個孩子,啃掉了老常兩棟房子喲!」這句話。我相信這話是一點也不為過的,我懂得我們家生活的辛苦。養這麼多的孩子,爸爸過得很節省,媽媽也是,而且這節省,似乎是節省一輩子。從小,吃飯吃菜就是要用分配的,多少飯要配多少菜才可以,光吃菜而不配大口飯是禁忌,這個小孩不能多夾一筷子,不然那個小孩就要吃不到這樣菜了。

他們可以吵得要死,是因為爸爸永遠無法容忍在菜很少的情況下,媽媽怎麼可以買很貴的新衣服?而媽媽也無法容忍,為什麼不能少吃一點東西,讓她可以買一件根本不貴的新衣服?

「讓媽媽買新衣服好嗎?不管貴還是不貴。」我好想這樣對爸講,但是,我已經有點了解爸是個吃軟不吃硬的人,當他在抱怨時,不要開口常常有用,讓他瞪個幾眼,氣也就消了。然而媽這輩子,始終在尋求爸的認同,當爸有不同意見,比如說這次又發生菜不夠吃還買新衣服的這種意見,她就想要說服他。你知道,有些人在說服別人的時候,樣子就像在吵架一樣,並不是像在溝通那樣,你肯定了解的。所以一個這樣芝麻大小的笨事,就會演變成一個一輩子的、重複不斷的、哇啦哇啦的大吵架。

我可以去死嗎?我可以去死嗎?就算我已經變聰明到可以找出「爸在抱怨時不要開口」這種相處方式,理出「媽這輩子永遠都在尋求爸的認同」這種頭緒,也不代表我能對這種爭吵視若無睹啊!喔!這兩個人,是多麼的痛苦啊!他們是多麼的痛苦啊!

爸爸說的話不無道理,他會憤怒的說:「我退休了,沒有收入了妳懂不懂?將來生病了妳能照顧我嗎?請人要花多少錢妳懂不懂?」

而,媽會痛苦的說:「我這輩子就算做菜做到死了,你老常也不會說我一個好字,你從來沒給我買過東西,我自己買有什麼不行?更何況這件衣服根本不貴。」

我總是用哭來介入他們的爭吵。我愛他們,我恨他們,我心疼他們,我實在想死,用死來換他們的快樂。

是啊,就算是一個偶爾回家吃飯的我也還是三八的以為我死了他們就會快樂,我承認,所以那天回家,他們吵了個那樣的架,吃著那個食不下嚥的笨飯時,我還是哭了起來,我任性的重複的叫著,「我去死好不好?你們不要再吵了好不好?我真的會死給你們看。」我非常聲嘶力竭的在說「好嗎?」我大吼大叫的哭著,哭出我的痛苦,身為一個人的痛苦,只是這樣而已,我只是在哭著為什麼在一起一輩子的兩個人,從來不能互相安慰,卻要永遠的爭吵著的這種奇怪的痛苦罷了。

或許是我太痛苦了,那天,媽媽忽然停下她的吵架,納悶的看著我,說:「我們吵我們的,吵完過兩天我們自己會和好,干妳什麼事啊?常台笙,妳不要嚇我好不好?媽媽帶妳去看醫生好不好?」爸爸也停下他的吵架,嚇到了似的看著我。

我永遠不會忘記媽媽說的這句話,我也永遠不會忘記爸媽當時的表情!因為,媽媽對我的這絕無僅有的一次解釋,改變了我的笨生命,我可以打賭我忽然懂了一直以來我有多笨,我從來都沒有想過他們自己會和好!我很生氣她為什麼不早幾年這樣跟我說。

因為這樣,我開始有了嶄新的心情,一切都變得正面、積極、有希望。在後來的日子,我和同事顧先生開始交往。儘管他姓顧,但我喊他梁兄,儘管我姓常,但他喊我英台妹,這種叫法為我們和同事帶來許多的樂趣,那時我們可沒去想過什麼梁山伯和祝英台都掛掉了,變成蝴蝶的那種事,只是叫來叫去覺得真好玩罷了,我們甚至還能你一句我一句的接唱黃梅調呢。

我們最大的共同特色,就是他戀母,我戀父,如果不是因為他戀母,他不會喜歡跟我這種一副老氣橫秋的女生相處,如果不是因為我戀父,我不會跟年齡總是大我一截的男生相處。梁兄大我雖然沒有一輪,但也有六歲那麼多,所以我覺得他應該是成熟的。

那是一段純純的感情,我們純純的相處著,我們的那種合得來的方式,有點像是秤不離砣。在公司,午休時間一起吃午餐,下了班,買了晚餐到我的小套房裡邊吃東西邊看DVD,因為我們都愛看電影。我喜歡看書,他則不,所以我們折衷找到了解決方案,便是故事接龍,看誰能接得比較精采有看頭。由於我們太熱衷了,在公司時偶爾會忍不住的一句接一句的繼續接起前一天的龍來,便為同事製造了些樂趣,儼然是一對開心果。因為這樣的緣故,公司開始傳出我們是一對的流言。

有一天他媽媽忽然病重,我們幾乎在那同時,馬上斷了一切連絡,兩年多的相處,忽然像不認識一樣。在公司遇到時,他總是憂鬱得不得了,從早到晚苦著一張臉,一下了班,他就閃了,我們沒有任何說話的機會,或者說,他不想跟我說話。因為他戀母我戀父,所以他的行為我能理解,他肯定是因為他在母親痛苦時那麼快樂而深深自責。他給了我超級大孝子的感覺,儘管對我有些無情,但我是真心認為他是一個大孝子。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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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內容請見《聯合文學》十一月號301期;訂閱聯合文學電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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