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如何跟隨聖經並且忘記倫理? | 朱家安 | 鳴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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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如何跟隨聖經並且忘記倫理?

圖/本報系資料照片
圖/本報系資料照片

上週,香港的基督徒在明報登了三個全版的連署和聲明,表達他們對同性婚姻的立場:

「我們依從聖經的教導,宣認同性性行為是上帝所憎惡的罪;我們也不認為在一男一女、一夫一妻的配搭以外,有其他合乎上帝心意的婚姻形式。同性婚姻是上帝不悅納的,並將對社會上傳統的婚姻和家庭制度造成嚴重破壞。」

這個大張旗鼓的行動,雖然引起廣泛討論,但說服力似乎有限。在許多網路迴響中,有人認為基督徒不該花那麼多時間管別人做愛;有人指出上帝至少是間接鼓勵同性戀的,不然何必創造直腸高潮;最後,也有人認為「我又不信上帝,關我什麼事」。後面這種說法,點出了拿聖經當後盾的戰略缺陷:不信聖經的人就不會甩你。

然而,身為一個倫理學研究者,我認為這個言必稱聖經的聲明除了對反對者沒有說服力之外,還顯現出一個更大的問題:有些反同的基督徒,並不了解他們該用什麼態度去面對和思考道德議題。

在生活中,我們很容易把人和人之間的道德衝突當成壞事:當兩個人對於事情怎樣做才對有不同意見,那是很麻煩的,要花很多時間協調,最後還可能不歡而散。然而,我在哲學系學到的功課是:若抱持特定的態度,這些道德衝突可望帶來有很有建設性的效果,讓社會關係更加緊密。

討論道德問題(例如:該不該做某件事情)時,我們面對的挑戰有兩層。第一層是把這件事情的過程和將來的影響搞清楚,這基本上不算是哲學任務,而需要其他相關的專業支援。而第二層,是去討論說,當這件事情的前因後果給定後,我們該給它怎樣的道德評價(譴責?無視?讚賞?)。到了第二層,若是重要的道德議題,哲學上的爭論會非常激烈,因為大家擁抱的道德觀不見得一樣,對於事情的詮釋也不盡相同。

這最激烈的部分,也會是最精采的部份,因為大家必須不斷討論、了解對方的立場和緣由,然後尋找突破點,或者可能的妥協方向。在大部分的情況下,若有共識出現,這個共識通常會建立在討論雙方都重視的性質上,例如正義、效益等等。若通過完整的一輪討論並且找出共識,那這群人不但解決了道德衝突,也將對彼此認可的道德系統更有默契和信任基礎,而生活得更融洽。

然而,在香港明報上登聲明的基督徒們,他們處理第二層討論的方式非常單純:對事情該有什麼道德評價,那就看聖經怎麼說。

這個做法的問題,在於用經典詮釋來取代道德討論。這些人主張同性性行為是道德上錯的,是因為他們認為聖經主張同性性行為是道德上錯的。當然,對聖經有研究的人不見得如此認為,所以就算是在明報登聲明的浸信會,會內也會有所爭論。但這類爭論不再是關於道德的爭論,而是關於聖經。對於這些人來說,某本書裡的某幾個句子到底是什麼意思,決定了同性性行為到底有沒有問題。

當然,這並不代表他們不會使用「正義」和「福祉」這些字眼。事實上,在明報的聲明裡,他們就主張說:一夫一妻制「既是上帝創造的旨意,亦為人類社會帶來最大的褔祉」。但是你也可以理解,他們之所以並不認為同性性行為或同性戀家庭能帶來福祉,就是因為他們接受對於聖經的特定詮釋。然而,如果最終只有詮釋空間,沒有道德討論的空間,這些道德衝突在社會當中的建設性功能,就化為烏有。

當然,在某些教會裡,你不會太在乎彼此是否因為不做道德討論而無法享有道德衝突的建設性效果,因為屋子裡整群人持有的道德觀都差不多。然而,出了社會之後,這種面對道德議題的「詮釋型」態度,就會帶來副作用,那些純然把聖經當成道德討論基礎的基督徒,不但和不這樣做的人難以溝通,也無法藉由道德討論和社會中的其他公民建立該有的牽繫。要脫離這個困境,有信仰的人必須學會用社會共同認同的道德價值來檢驗宗教經典,而不是用經典來篩選道德。

剛好也在上週,台灣同志人權法案遊說聯盟呼應517「國際反恐同日」,在凱達格蘭大道擺了100座「墓碑」,代表100個國內外因為性傾向或性別氣質而逝去的生命。這個造勢呼籲我們正視死於主流性別觀壓迫的人,以及更多沒有因此死亡,但也終身處於苦痛之中的人。對於參與明報連署的基督徒來說,這可能正好代表了我們不該成為同性戀,然而他們也必須了解,他們在明報上面登聲明的同時,也成為了製造未來多元性別墓碑的兇手。若保守信仰的人想要走出詮釋的迴圈,或許可以由此開始參與討論:我們該如何創造一個更少苦痛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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