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破十二夜的真實與虛幻 | 簡維萱 | 鳴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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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破十二夜的真實與虛幻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去年十一月,九把刀與隋棠監製的電影《十二夜》十分火紅,把收容所普遍存在的無奈,活生生地放在人群面前後,飽收了許多眼淚,也在「領養不棄養」的電影標語下,企望人們愛牠,就守候牠一輩子,如同牠們為你做的一樣。

而順應大眾對《十二夜》的理解,收容所被視為當然的罪魁禍首,但面對流浪狗問題,《十二夜》實則只說了一半:安樂死是下游的處理方式,卻沒有帶著觀眾發問更多一點——那上游呢?捕犬隊捕來的狗來自何方?全都是棄養嗎?事實可能不盡如想像。

根據多年身居動保前線的獸醫表示,街頭上的流浪犬群,棄養、走失犬在都會地區僅佔一成,其他浪犬早已在街頭、市郊繁衍多代,從沒接觸家庭或成為過寵物,若是如此,為什麼街頭、工地、墳場、河濱,不能是他們的家?若把「流浪」視為一種生活型態,解決浪犬問題,不一定是替牠們找一個家,而是學習與之共享都市生活——例如TNVR,以捕捉(Trap)、絕育(Neuter)、施打疫苗(Vaccination)、原地放回(Return)的方式,讓浪浪至少活著。

追吠的犬隻或需公家單位人道處理,但現有捕犬隊通報的缺失,便在於民眾只要一通電話,便得以匿名而無須現場指認問題犬,而在這種制度性的缺漏下,捕犬隊、清潔隊在只問捕獲與否的業績壓力下,使得被捕入收容所的犬隻多是毫無攻擊性的親人街犬或幼犬,但問題犬隻仍然在場,無辜者則被不安樂的犧牲折壽。

收容所與安樂死是必要之惡,但並不該是解決街頭浪犬的唯一、首要手段。

若在看了《十二夜》以後,我們群起抵制安樂死刑期,擺出一種仁慈的姿勢,以為在收容所等待的、只要不是安樂死,那麼必定就是新家了吧!那就是種無知與鄉愿——事實仍然滿佈血色,多數的浪浪在十二夜以前,便枉死於瘟疫,收容所無能提供醫療,只能給予死亡。

是故,若民眾因為《十二夜》的風起雲湧,攅聚了極大的關注與資源,卻反而把視線全部投注收容所、指責其不足時,便讓主事單位得以順理成章地把政策方向轉掖於此,反而給他們藉口逃避面對源頭管控,甚至把減少街頭流浪犬作為施政目標,但收容所的惡夢可以根本不必發生。

浪犬上游控管不落實、不絕育,犬隻當然源源不絕,補犬、安樂死業績數字花花亮亮,卻從沒搞清楚問題從何而來,導致捕犬與安樂死行之二、三十年,地獄卻還在地獄。一隻流浪狗,從捕捉、收容至安樂死的成本,約在五千至七千元不等;然而節育一隻母犬母猫,只需一千元左右,那究竟為什麼要讓一個新的生命降生,卻又讓牠「生而在世,我很抱歉」?這個問號早已被關心的動保的民間團體與學生社團,丟向政府單位多年,卻從來沒有誰願意接住、好好回答。

「送進收容所,不要安樂死便諸事太平」的想法,其背後隱含的「鄰避(not in my backyard)」心態,值得重新審視:「我尊重牠們、我包容牠們,可是不要在我家後院。」收容所與安樂死的正當性是個大哉問,但在更多公共討論之間,或許我們還可以先把目光從收容所放回街頭,在這些TNVR後能有效控制數量與疾病傳播、對人親近是故社會安全無虞、民間餵養而能減少公帑消耗的都市流浪動物,能不能別把牠們全部,都送入人群就地造起的十二夜惡夢?就算TNVR不是終結問題的答案,收容所也肯定不是。

而就在這個週末,五月十日星期六,我們正有機會讓這場惡夢不再,不讓浪浪們在「末日今天」的恐懼中醒來,院會修法在即,反對濫捕、支持結紮,如果你也聽說或看過,關於牠們在這座城市裡的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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