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開發,拜託用點新招吧! | 劉揚銘 | 鳴人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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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開發,拜託用點新招吧!

如果你是台灣某個縣的縣長,想要拚經濟,請問有什麼方法?

首先徵收一大片土地,命名為某某科技園區(或者觀光園區),想辦法劃來一些水電基礎設施,招商蓋工廠(或飯店),就可以炒地皮賺一票,創造經濟成長。接下來再雇用便宜勞工,生產東西外銷出去(或讓外地有錢人住房),又可以創造外匯和就業機會,號稱是政績了。如果薪水太低請不到人,還可以呼籲政府開放外勞或讓新台幣貶值,否則企業會沒有競爭力。

我們相信只要規畫一個開發案,耗資幾百幾千億成立某某園區,掛上國際化自由開放市場的大旗,就可以創造經濟成長、增加就業機會、讓我們有錢起來(至於誰會變得最有錢?總之不是你)。這種拚經濟的方式,不只出現在8點檔本土劇,現實社會中也正在不停上演。

苗栗縣府強拆大埔張藥房事件,喧騰一時。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苗栗縣府強拆大埔張藥房事件,喧騰一時。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中科四期苗栗大埔事件、到桃園航空城……一系列產業園區圈地大賽中,只要有人提出異議,就會被扣上「難道你反對經濟成長?」的大帽子。而那些被不當徵收土地的居民,也只能吞下「為了大家要更有錢,你就犧牲一下小我」的悲哀。

這實在是不禁讓人懷疑,難道經濟開發就只剩這一招嗎?難道為了拚GDP成長率,犧牲某些人(搞不好哪天就輪到你我)的自由是不得已的選項嗎?答案當然是否定的。

經濟發展,不只是GDP成長

1998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沈恩(Amartya Sen)在《經濟發展與自由》(Development as Freedom)書中說明:經濟開發不是舉著工業化、現代化的大旗,達成GDP成長或財富增加就好,而是「人們享有的實質自由」的擴張過程,其中包括教育、醫療、言論自由、參加集會、參與就業,以及取得融資的便利性等等。經濟開發是為了讓每個人有能力去做它認為有價值的事,而自由能促進經濟發展,也是因為它讓個人能力得以擴張,達成自己所珍惜的生活方式。若只把拚經濟看成是拚經濟成長率,眼光就太狹隘了。

沈恩提出了「發展即自由」的觀點──增進人們的自由,不但是經濟發展的主要目標,也是發展的手段。「把經濟成長本身當成目的並無意義。發展必須更關注增進我們的生活以及所享有的自由,讓我們成為更完全的社會人,能運用自己的意志與世界進行互動,並對它產生影響。」

只要給予公平的機會,人們就能主動規畫自己的命運,而不用是某種精明發展計畫之下的被動受惠者。也只有讓人們自由規畫目標、發揮能力,才能達成經濟發展的目的,限制自由(無論是就業的自由、言論自由、或教育、醫療、融資的自由)並不能加快經濟發展的速度。

對照台灣的現狀,「為了發展經濟,農人就請犧牲小我」的看法,其實站不住腳;那些讓大企業可以低利貸款,小人物卻苦無融資機會的制度,才是經濟發展的敵人;而對於各種開發案提出異議的聲音,其實正是拚經濟的方式。

只要談到經濟開發,幾乎所有人都把抗議群眾想成「是來亂,來阻礙開發的」,所謂的「李光耀觀點」認為,限制一些政治自由和基本公民權,對促進經濟是好事。但沈恩卻說,沒有證據可以顯示專制政治能幫助經濟成長。因為政治參與和異議本來就是經濟發展的一部分,你不可能把這個部分砍掉,卻還想要促進經濟成長。「就算你非常有錢,但被禁止自由發表言論、不能參與公共辯論,還是會覺得被剝奪了某些有價值的東西。」

財富只是爭取自由的手段

我們不是要貶低經濟成長的重要性。GDP很重要、讓人們變有錢也很重要,但是財富的重要不是來自它本身,而是因為財富是一種手段,可以讓我們爭取自由、擁有值得珍惜的生活。

所謂的經濟開發,應該是要讓各行各業的人都有足夠的財富與機會,去過他們想要的生活,而不是把務農、做工的人視為落後,強迫來個「產業升級」變成科技園區,然後一切就會很美麗。而維護言論自由、參與集會的自由,才能產生有利的經濟環境,更何況,政治自由和公民權力本身就很重要,不用透過它對經濟的影響來正名。

以拚經濟為名,大批良田被圈地變成科技園區,台灣的經濟變好了嗎?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以拚經濟為名,大批良田被圈地變成科技園區,台灣的經濟變好了嗎?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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