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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b 2.0 ,終章(一)本質的問題沒解決
那些拋棄某個Web 2.0 網站而去的人,是不是跑去玩其他競爭網站的同類型服務了?有小部分人是的(嗯,就是Heavy User),但大部分離開的人不是,他們是從此不玩這類型服務了...
作者:黃紹麟

◎用戶典型的Web 2.0 體驗

甲先生是個普通上班族,白天工作使用網際網路找資料連絡客戶,下班後回家偶而會上網閒逛。網際網路是他日常接觸的媒介,但是在他生命中這個東西並不顯得特別重要,至少他不是天天泡在網上的人。

然而最近幾個月來,他老是收到一堆電子郵件,標題大部分寫著「某某人加你為好友」之類的。順著連接過去看,是自己MSN 上面的朋友。既然是朋友的邀請,總是不怎麼好意思拒絕,想想也就註冊加入。

於是,甲先生先後加入Facebook,MySpace ,Friendster,LinkedIn ,還有一堆中文的本地網站。而註冊這些網站總是十分痛苦,每個網站都叫他填寫過去經歷,上傳照片,還要貢獻MSN上的好友清單。

剛開始他擔心這些朋友是不是會常來拜訪他的個人空間,而他如果不知情,沒回訪,是很不禮貌的。這種來自人際關係的壓力頗大,搞得他有段時間下班後天天上網回覆這些朋友的消息,一耗就是兩小時。

(妙的是,他其實不知道這些朋友也是礙於類似壓力而耗在上面)

一開始是熟人,後來一堆陌生人也把他加為好友。天天跟這些人在網上「搞關係」,剛開始還頗覺得有些意思。看看好友又更新了照片,又寫了新的Blog,彼此間留留言打招呼,似乎也頗愜意。

然而大約三個月後,甲先生開始覺得乏味。跟一堆人在網上Social來 Social去,實在挺無聊。隨著朋友越來越多,不得不耗在上面更多時間。更痛苦的是,每個網站他都得去照顧,每天兩小時已然不夠。

終於,他決定戒掉。這類讓他一度上癮到無可自拔的網際網路服務,在精神壓力達到臨界點後,終於被他廢棄。花大量時間搞這些關係到底什麼意思?生活不該是如此的,他要拿回主控權。

◎Web 2.0 經營者的典型經驗

所有的Web 2.0 網站經營者都困惑,用戶流失率怎麼會高得如此驚人,而且找不到方法可以根治問題,似乎這本來就是Web 2.0 網站的天性。靠著人際網路的壓力而驅動的事業,也因壓力解除而退散。

過去的Web 2.0 網站像一個大篩子一樣,一瓢子撈下去,看似撈到大量用戶,然而經過三個月的時間,總是僅剩下不到一半的有效用戶,其餘的用戶根本不再來了。用戶量看似很大,其實很虛。

而一個Web 2.0 網站之所以能夠急速成長,主因是透過人際關係鍊拉動的增長,其速度遠大於用戶的流失速度。當增加多而流失少,看起來整體就是增加的。然而,當用戶的增長慢下來的時候呢?

MySpace ,Facebook如日中天。若以全世界為市場範圍,這些網站確實還沒碰觸到天花板(因之,用戶數更多的MySpace 會比Facebook更早碰到天花板)。因此,向其他國家擴張看似是維持增長的解決方案。

然而,本質的問題沒有解決。

Web 2.0 網站還有一個也是很奇特的驚人現象。就是一旦成為網站的活躍用戶,這個用戶就會非常活躍,而且維持非常長的存活週期。幾乎可以說是以此為家,天天報到,賴著不走。

從註冊用戶到有效用戶到活躍用戶,這條路上有大量的人脫隊。這個現象是不正常的嗎?非也,這完全是網路社群的正常現象。筆者多年前就說過,網路社群是「性質相同的一群人,聚在一起互相取暖」。

這群人的名字,叫Heavy User。簡言之,活躍的Blogger 屬於這群人。

Web 2.0 的特性是高度互動,而互動本來就很累人。願意跟別人大量互動天天寫部落格的當然不是常人。他們的表現欲,成就動機,都高於一般人,並且最終在某個社群網站裡找到舞台與歸屬感。

問題是當這群人玩得很開心的時候,一般網民在幹什麼?

◎Web 2.0 是會玩膩的

那些拋棄某個Web 2.0 網站而去的人,是不是跑去玩其他競爭網站的同類型服務了?有小部分人是的(嗯,就是Heavy User),但大部分離開的人不是,他們是從此不玩這類型服務了。

玩膩了Facebook之後轉而去玩MySpace的人是少數人,大部分的人是從此離開SNS這類型服務。寫部落格也是一樣的,從某大部落格平台換到另一個部落格平台繼續寫作的是少數人,大部分的人是停筆。

離開一個網站跟離開一個服務,完全是兩種概念。舉個例子來說,「看厭了新浪新聞而轉看搜狐新聞」,跟「從此不看網路新聞」,我們很明白的知道差異在哪。

真糟糕!原來Web 2.0 服務是一種會玩膩的服務!

真糟糕!當所有網民都已成為我Web 2.0 網站用戶,再來該怎麼辦?

如果把市場發展比喻成下棋,那麼過去幾年紅透半邊天的Web 2.0 概念網站,已經走入了殘局階段。網站經營者表面看似風光,心底下卻打鼓。擺脫這些本質上的宿命,成為不得不然的工作。

令人意外的是,解決之道居然在於Web 1.0 。

Web 2.0 ,終章(二)有文化的網站做不大
Web 2.0 ,終章(三) 最終融合於 Web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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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篇回應文章 我要回應
發表者: glee 2007/12/25 08:07:11
標題:從Web 2.0到Web3.0: 噱頭名稱大於實質意義
數位化的時代,各種技術日新月異。兩物(每物可為機器或人)之間的實虛溝通,也可加上1對1、1對多、多對1、多對多等不同類的溝通方式,可變化的地方組合起來非常多。

從專業角度來看,大家茶後飯餘談談這些Web 2.0、Web3.0名稱也無妨,因為它太廣泛,名稱大於實質意義。企業思索一些創新想法也很好。

但政府如果花大錢,把它拿來當研究、發展或輔導資訊業者的政策,如此就真的是太不用心了(就我個人了解,政府確實做過;請勿犯同樣錯誤)!! 企業不應因Web2.0而去Web2.0; 不應因Web3.0而去Web3.0。那些只是噱頭名稱,對企業有幫助的創新想法及作法才最重要。
http://blog.udn.com/glee/1308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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